13315全国征信系统为全国合法登记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、接受信用托管、提供信用记录、出具信用报告、进行信用评价;以独立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身份,客观、公正、公平向社会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咨询和维护。